根據《省經信廳 省民政廳 省衛生健康委關于組織申報第四批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的通知》(省經信電子函[2020]122號)要求,現就組織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內容
一是支持建設一批示范企業,包括能夠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養老產品、服務、系統平臺或整體解決方案的企業。
二是支持建設一批示范街道(鄉鎮),包括應用多類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術手段,為轄區內居民提供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的街道或鄉鎮。
三是支持建設一批示范基地,包括推廣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形成產業集聚效應和示范帶動作用的地級或縣級行政區。
二、申報條件
(一)示范企業
示范企業申報主體為智慧健康養老領域的產品制造企業、服務企業、軟件企業、系統集成企業等,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應為在武漢市內注冊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企業,注冊時間不少于2年。
2.產品制造企業2019年度智慧健康養老相關業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服務企業、軟件企業、系統集成企業等2019年度智慧健康養老相關業務收入不低于800萬元。
3.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或創新服務能力。
4.具有成熟的市場化應用的產品、服務或系統,制定了相關標準。
5.具有清晰的商業推廣模式和盈利模式。
(二)示范街道(鄉鎮)
示范街道(鄉鎮)以街道或鄉鎮為申報主體,可聯合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或機構共同申報,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已投入不少于1000萬元的資金,建設形成具有特色服務內容、貼近地區發展實際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體系。
2.采用不少于5類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5類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為不少于10000人提供智慧健康養老服務。
3.具備靈活的服務擴展能力,可為轄區內所有居民提供服務接入。
4.具備長期運營能力,有持續運營和盈利的創新模式,具有不斷完善服務能力和豐富服務內容的發展規劃,研制了服務標準。
(三)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為市屬各行政區,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備較好的智慧健康養老應用示范條件和產業基礎。
2.具備相關政策配套和資金支持。
3.集聚了一批從事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制造和應用服務的骨干企業,并在本區域內開展了應用示范。
4.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已經在整個區域內得到規?;瘧?,已建設或同時申報了至少3個智慧健康養老示范街道(鄉鎮),研制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的基地標準、地方標準或團體標準。
三、組織實施
(一)各區經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相關申報工作的統籌和協調,并對申報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在8月10日前將蓋章的“推薦意見函”和各申報主體的申報材料(含紙質版5套,電子版光盤1套)報送到市經信局電子信息產業處,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申請企業、街道(鄉鎮)、示范基地的單位及部門,須分別填寫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申報書(見附件1—3),在8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送所在區經信部門匯總;中央企業可直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申報材料。
(三)市經信局負責會同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匯總擬推薦名單,并在8月17日前聯合上報省經信廳。
(四)省經信廳將會同省民政廳、衛生健康委組織申報推薦評審,并最終確定湖北省推薦名單(原則上示范企業不超過3家,示范街道(鄉鎮)不超過10個,示范基地不超過3個)。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彭源
電 話:85316963
地 址:江漢區青年路560號4樓
附件:1.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申報書(示范企業)
2.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申報書[示范街道(鄉鎮)]
3.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申報書(示范基地)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