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科經局、恩施高新區科經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省科技創新大會及州委七屆九次全會、州“兩會”精神,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高質量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現啟動2021年恩施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一)技術支撐類項目的申報主體應為恩施州境內依法注冊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企事業單位。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建有州級以上研發平臺的企業等單位申報。指導性計劃項目的申報主體僅限州內高校院所。
(二)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應具有與實施項目相匹配的資金籌措能力,企業自籌資金與州級科研經費的比例不低于1:1,并提供相關自籌資金證明。
(三)研發內容符合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導目錄(見附件)。
(四)項目承擔單位有健全的財會、科研、知識產權、資產等管理制度。
二、申報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恩施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誠信承諾書(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均需要承諾并簽章)。
(二)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包括研發項目基本信息表、項目承擔單位基本情況、項目支持單位基本情況、研發團隊構成、具備的研發條件、主要研究內容、項目總投入及資金來源、總體目標和進度安排、創新成果及轉化目標。
(三)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資質證明(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科技型中小企業http://www.innofund.gov.cn/查詢截圖等)。
(四)經審計機構審計的上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復印件(企業)。
(五)規模以上企業上年度向統計部門申報的科研經費表,其余企業提供能夠證明研發費支出的財務報表或享受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等相關材料。
(六)查新報告。
三、申報方式
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申報單位登陸恩施州科技局網站從“恩施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報。技術支撐類項目選擇“技術支撐類項目”,指導性計劃項目選擇“基礎研究類項目”。首次使用的請在系統中進行用戶注冊,得到授權后即可進行網上申報工作。上傳的申報書的電子版用PDF格式,提交成功將獲得受理編號。
四、時間安排
2021年4月14日-5月31日
五、項目推薦
按照歸口管理原則,由縣市科經局、恩施高新區科經局、在恩高校院所、州直有關單位分別推薦。推薦名額分配:
(一)技術支撐類項目:各縣市、湖北民大、恩施職院、州農科院、州衛健委不超過2個;恩施學院、其他單位各1個;恩施高新區根據實際推薦。
(二)指導性項目:各單位推薦不超過8個。
推薦單位要認真審查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對符合條件的于6月5日前完成網上推薦,并將加蓋公章的推薦文件、項目匯總表于6月6日報送到州科技局。
六、相關要求
(一)申報項目內容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二)所有申報單位必須采取產學研合作,并與合作單位簽署正式技術合作協議。申報單位與合作單位應事先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以明確任務分工、經費分配、成果及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機制。合作產生的科技成果的登記、知識產權的申請必須從州內申報。
(三)企業一次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承擔國家、省、州科技項目到期不申請驗收結題或近三年有驗收未通過項目的單位不得申報項目。正在承擔實施州級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暫不能申報項目。
(四)同一科研人員不能同時承擔兩個州級科技計劃項目負責人。
(五)不受理個人申報項目。
(六)項目評審擬采取無接觸評審方式,以各申報單位上傳的電子申報書為依據,實行網上評審。申報單位不需要準備PPT。
七、聯系方式
州科技局計劃科 秦開偉
0718-8417252 15172987089
附件: 1.恩施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誠信承諾書.docx
恩施州科技局
2021年4月14日